关于表彰2020年第二季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村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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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政〔2020〕28号 源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20年第二季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工作先进村的决定
各乡镇人民政府,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,直属及驻区有关单位: 2020年第二季度,各乡镇按照区委、区政府的要求组织各村积极扎实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,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极大提高,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观。为肯定成绩、表彰先进,增强各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经区政府研究,决定按照《源汇区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办法》对空冢郭镇马店村等4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村予以表彰奖励。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,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,立足岗位,扎实工作,以求真务实的作风,扎实有力的措施,全力推动我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。 附件:源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第二季度先进村名单 2020年8月12日 附 件 源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第二季度先进村 名 单 第一名:空冢郭镇马店村 (奖励5万元) 第二名:大刘镇小曹村 (奖励4万元) 第三名:问十乡周庄村、空冢郭镇空冢郭(各奖励3万元) 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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